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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成立

1998-09-3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向军 通讯员 张广江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29日电连日来,北京街头和部队医院活跃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愿无偿献血的驻京官兵的身影。今天,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召开驻京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将宣传贯彻《献血法》的活动推向高潮。

《献血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它要求军人率先献血,为全社会做表率。军委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王克专门指示“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贯彻《献血法》,军队要做表率”。今天成立的驻京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将具体负责驻京部队献血组织管理工作。

会议对驻京部队的献血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18至55岁的适龄官兵和其他军队人员每五年献血一次;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军队院校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献血一次,这一标准适用于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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